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二條規定“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施工作業,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歸屬,設置噪聲自動監測系統,與監管部門聯網,保存原始監測記錄,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”。
z6.com儀器可提供應對各種場景的建筑施工場界噪聲自動監測解決方案。方案按照國家及行業標準規范,基于自主研發的噪聲自動監測儀器,掌握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排放變化規律、強度特征及超標聲源類型,提升建筑施工噪聲監測自動化、標準化、智能化水平,為施工審批、噪聲監管等提供有效技術手段和數據支撐。
方案由AWA3000型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、傳輸模塊、噪聲監控系統(聲學分析云平臺)等組成的,能實現噪聲自動監測并實時進行噪聲數據統計分析。AWA3000型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,包括噪聲監測子站、氣象監測單元(拓展)、視頻監控單元(拓展)、聲源追蹤儀(拓展)等。
◆ GB 12523-2011《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》
◆ HJ 907-2017《環境噪聲自動監測系統技術要求》